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1〕244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柴岗乡下岗行政村、陈准行政村、丁庄行政村、城郊乡拐子王行政村、罗沟行政村、城关镇花园居委会、农牧场刘营行政村集体土地211.57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道路用地、工业用地、特殊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柴岗乡下岗行政村、陈准行政村、丁庄行政村、城郊乡拐子王行政村、罗沟行政村、城关镇花园居委会、农牧场刘营行政村。
三、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柴岗乡下岗行政村44.94亩、陈准行政村12.96亩、丁庄行政村10.93亩、城郊乡拐子王行政村103.78亩、罗沟行政村7.77亩、城关镇花园居委会3.35亩、农牧场刘营行政村27.84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42000元/亩、46000元/亩、50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六、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后,由扶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