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扶沟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流、沟渠等自然水域。
二、禁渔期
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四、在上述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严重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 6221099
特此通告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