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1〕54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城郊乡后许村、桐丘街道办事处马家场村集体土地281.58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鸿昌路西延线、鸿昌路西延线南侧。
三、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城郊乡后许村37.40亩、桐丘街道办事处马家场村244.18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46000元/亩、50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六、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后,由扶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