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扶沟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1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种植业80个、畜牧12个、农机4个、水产4个)和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种植业、畜牧、农机各一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示范作用好和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能力强,带动周围普通农户12户以上;
2.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粮油作物面积不少于100亩,其他农业产业类生产经营规模在全县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能够有力带动产业发展;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至少应用1项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并提炼成技术要点在一定范围示范推广。
(二)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乡镇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扶沟县2025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提交当地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区域站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县级审核,公示挂牌。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单位(人)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审意见。原则上每个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遴选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挂牌。
(三)示范主体职责
1.积极参加农技培训,带头学习应用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及新型农机具等;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农技人员做好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提供必要信息服务;
3.为交流、观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辐射带动周围农户。
(四)示范主体权利
1.农技指导员为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参加农业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
2.优先获得主推技术开展示范推广应用;
3.享受一定额度的物化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遴选
(一)基本条件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为独立法人农技推广单位或农业经营实体;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
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要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具备较强的带动功能。
(二)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乡镇推荐。有关单位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须按要求提交《扶沟县2025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产业基地照片等申报材料,提交当地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区域站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县级审核,公示认定。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初步评审意见,择优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认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基地要加强与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现场实训、观摩学习活动。
(四)示范基地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组织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展示活动以及培训指导服务,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补贴。
请各申请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扶沟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红霞(种植业) 13673940529
李东华(畜牧业) 13781291992
李晓霞(农机) 13629898385
岳长风(水产) 15518116673
附:1.扶沟县2025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x
2.扶沟县2025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docx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