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922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城郊乡后张村委会集体土地41.55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公共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S102线东侧、周刘村北侧
三、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城郊乡后张村委会集体土地41.55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50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六、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后,由扶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