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扶沟华康医院、扶沟济和医院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委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负责人 |
登记号 |
医疗机构类别 |
1 |
扶沟华康医院 |
县城桐丘路 11号 |
郑卫萍 |
MJY23013041162117A1001 |
一级综合医院 |
2 |
扶沟济和医院 |
韭园镇311国道北侧小董庄原收费站 |
刘国群 |
MJ005263541162117A1001 |
一级综合医院 |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扶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