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660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柴岗乡后李村委会、汴岗镇水泉村委会、江村镇江南村委会、大新镇新南村委会、曹里乡马集村委会集体土地76.55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卫慈善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扶固公路西侧;
2.汴岗镇供水厂西邻;
3.江村镇环镇路路西侧;
4.大新镇明德小学东邻;
5.曹里乡卫生院北侧。
三、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柴岗乡后李村委会集体土地58.31亩、汴岗镇水泉村委会集体土地5.80亩、江村镇江南村委会集体土地4.51亩、大新镇新南村委会集体土地5.99亩、曹里乡马集村委会集体土地1.94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42000元/亩、46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六、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后,由扶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