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12号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1-10-18 16:08:4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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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我县规划,拟征收我县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目的

  1.铁东路西侧、八里庙行政村南侧,工业用地;

  2.创业大道东侧、园区二路北侧,工业用地;

  3.铁东路东侧、冯老行政村南侧,工业用地

  4.创业大道东侧、园区二路南侧,工业用地;

  5.银河路东侧、园区一路南侧,工业用地。

  二、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拟征收土地的乡镇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对两项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凡有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2021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