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上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7万多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86791.50公顷(130.19万亩)。其中:水浇地70352.74公顷(105.53万亩),占81.06%;旱地16438.76公顷(24.66万亩)占18.94%。全县耕地均位于2度以下坡度。
二、种植园用地
种植园用地716.67公顷(1.08万亩)。其中:果园700.97公顷(1.05万亩),占97.81%;其他园地15.7公顷(0.02万亩),占2.19%。
三、林地
林地6411.53公顷(9.6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022.48公顷(6.03万亩),占62.74%;灌木林地2.14公顷(32.1亩),占0.03%;其他林地2386.91公顷(3.58万亩),占37.23%。
四、草地
草地49.94公顷(0.07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104.09公顷(0.16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798.82公顷(22.2万亩)。其中,建制镇2826.74公顷(4.24万亩),占19.1%;村庄11874.94公顷(17.81万亩),占80.24%;采矿用地14.99公顷(0.02万亩),占0.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2.15公顷(0.12万亩),占0.56%。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276.35公顷(3.4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06.54公顷(0.16万亩),占4.68%;公路用地1177.57公顷(1.77万亩),占51.73%;农村道路992.24公顷(1.49万亩),占43.5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45.24公顷(6.2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84.28公顷(1.48万亩),占23.74%;坑塘水面1094.61公顷(1.64万亩),占26.41%;沟渠1944.95公顷(2.92万亩),占46.92%;水工建筑121.4公顷(0.18万亩),占2.93%。
“三调”是一次重大县情县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各级各部门要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扶沟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扶沟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