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第0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7-19 10:48:1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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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张金梅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我局收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实行一户一宅的建议提案,扶沟县政府已经制定出台了《扶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来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一、一户一宅政策的定义:一户一宅政策是指每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里的“宅”指的是住宅用地,而非建筑物本身。

  一户一宅政策有助于规范农村土地市场,遏制违规占地现象,通过合理规划住宅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第十七条 按照“依法依规、村民自治、明晰产权、分类处置”的原则,着力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农户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和公示制度,依法合理民主决策,确定各行政村“一户多宅”认定标准和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基数。

  第十八条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对于“一户一宅”超面积的部分以腾退为主、有偿使用为辅,对于群众继续使用意愿强烈的,可以在村民自治基础上,合理确定有偿使用标准;影响村庄规划或占用村主要公共用地的必须腾退。新发生的“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超标建房问题,必须腾退,坚决拆除,依法收归村集体。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纳入村级集体资产账户,按照村财乡管村用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主要用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乡镇政府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宅基地申请。收到村级申请后,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农业农村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等。自然资源机构负责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涉及电力、水利、交通等管理的,要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原则上优先审批使用村庄空闲宅基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

  实行一户一宅政策是县政府为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政府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政策的公正和透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县政府也将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