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重拳整治农贸市场
来源: 扶沟县农牧局 时间: 2019-05-05 09:27: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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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产品类交易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未实行物理隔离,水产品类交易区、活禽区下水道存在明沟,鲜肉柜台未采用不锈钢台面,市场内没有农产品检测站……日前,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向各部门反馈,督促其整改。


 农贸市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关切民生的重要区域。但是,农贸市场内路面脏乱、污水横流、乱摆乱放一直是我市“创卫”工作中的“顽疾”。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努力改善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形象,全面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于4月中旬开始对中心城区现有农贸市场和便民点进行专项整治,力争5月底全部整治完成,并达到“创卫”标准。


 多部门协作推进


 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卫生环境是提升城市形象、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按照《周口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本次整治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农贸市场的调查摸底、统一整合,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及标准,起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相关文件,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升改”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新建)与规范管理标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市创卫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在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后进行审核验收。


 全面升级换新颜


 按照《周口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新建)与规范管理标准》,农贸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配套设有机动、非机动车停放场地;水产品类交易区应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实行物理隔离,间距不小于5米,并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宰杀加工间及柜台;活禽交易区应单独设置,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市场内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保持地面干燥整洁,无乱挂乱贴及乱堆垃圾现象;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市场内应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的公厕,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垃圾桶(箱),市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市场开办者应定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者进行曝光,情节严重者可以清除出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整治,现有的农贸市场要全部达到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有序,市场内外整洁卫生,无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活禽和水产品分区合理、设置达标,生鲜肉和熟食店设施达标。


 目前,各职能部门对照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对所管辖区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正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改。通过排查,北花园农贸市场水产区与其他经营区的隔离墙已安装完毕,但水槽改造未动工,停车场建设进展缓慢;黄淮市场交易大厅铺设了水磨石防滑地砖,肉类交易大厅采用了先进的暗管排水,市场内的公厕正按照国家二类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后,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将纳入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大格局,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一管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农贸市场按标准运行。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