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四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非专业蔬菜园区蔬菜生产条件”的提案收悉。
您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并向主管农业的县领导进行了汇报。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和企业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持续扩大全县蔬菜种植规模,充分发挥蔬菜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扶沟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政【2022】6号),其中对蔬菜园区建设有明确的扶持办法:一是对已经纳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蔬菜基地,按照蔬菜基地建设要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确保基地基础设施达到蔬菜生产要求;对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基地,且未纳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蔬菜基地,生产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由乡镇负责实施,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二是鼓励采取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企业运作的模式发展蔬菜产业,由县属国有企业(占股不超过49%)与涉农企业合作经营,双方按约定分红。三是根据设施蔬菜经营主体需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扶持。对于个体种植户,给予每户不超过2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4.35%的“蔬菜贷”;对于种植企业,协调不超过2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4.35%的“蔬菜贷”。 四是获得供港澳和出口认证证书并正常生产经营的蔬菜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您关注、关心蔬菜产业发展表示感谢,我们将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服务蔬菜产业的工作中,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