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 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法规科 时间: 2021-11-12 10:09: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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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

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豫市监办〔2021〕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 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