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快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办〔2021〕10号)和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1号)的要求,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推广三年试点形成的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稳定扶持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更加稳定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0%以上,力争示范区化肥用量年亩均减少1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三、补奖内容标准
建立健全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准入标准,认真遴选出设施基础好、经济实力强、还田经验丰富、无失信记录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项目工作。对提供全链条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服务的范围、深度、数量等经评估认定后每亩200kg,亩均90元标准打包奖补。
项目的实施达到化肥减量增效、农产品增产提质、农民节本增收、土壤改良培肥、绿色低碳发展等成效,使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避免养殖粪污造成的面源污染,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