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扶沟县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1-01 17:33:5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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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气象探测是气象工作的基础,为确保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气象探测环境。扶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扶沟县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的通知》(扶政办〔2024〕35号)。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强化气象科学基础,提高天气预报预测水平,使气象探测资料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

    三、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4.《河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5.《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气发〔2004〕247号);

  6.《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

  7.《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相关规划;

  8.《扶沟县村镇体系规划》;

  9.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10.扶沟县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现状调查的相关资料。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规划目的、规划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范围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扶沟县国家基本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国家一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第三部分为其他干扰源体管制规划。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对象、周围环境保护内容、障碍物控制区的划定及限制要求。

  第四部分为规划实施措施。明确了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及处罚办法。

  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了规划权属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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