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 号)精神,切实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控辍保学”目标任务,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扶沟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扶沟县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线,以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失学辍学、避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失学辍学为目标,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控掇保学责任,使我县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持续提高,为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县到人力资源强县转变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我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评估复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6 号)对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2〕75号)精神,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必须持续加大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力度,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协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现到2025 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以上,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的创建任务的目标。
但是,对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2〕75号)要求,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全县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仍须提升;二是控辍保学教育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三是控辍保学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办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编制思路
《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7%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的总体目标。围绕目标,首先从组织层面为该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实施方案》以“实施步骤”为核心,按照“动员、排查、整改、建制”程序依次开展。工作要求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监测,涉及法定职责、复学机制、联控联保、教育质量、帮扶制度、精准对象、政策落实、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动态监测、宣传教育、督导问责十二项,责任明晰,措施具体,易理解可操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目标。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7%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二)领导重视。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抓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发改、财政、住建、审计、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编办、宣传、文广旅、市场监督管理、残联扶贫,团委、妇联、综治、督查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案明晰。1.宣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集中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2.排查规定具体。乡镇(街道)政府牵头,成立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班子成员、中小学校长、相关教师和村干部组成的排查工作组,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导出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包村逐户排查,并登记造册。3.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劝返复学通知书,遵循“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落实家长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强调法律责任。4.建立健全“双线目标”责任制,“双线”即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县教体局与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的六项制度,分别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四)分工明确,要求到位。要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对拒不履行送学职责的家长,送达《辍学违法行为告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矫正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履行送学职责,逾期拒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行政处罚催告,并送达《行政处罚催告书》。仍然拒不履行送学的家长,请求法院判决,强制履行法定职责。实行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县综治办、县司法行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蹲点等形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快特色小规模学校建设,完善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优先支持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要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将建档立卡信息录入资助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因地制宜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强化督导问责机制。完善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作为对乡镇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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