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 新华社 人民日报 时间: 2020-03-26 15:03:0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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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意见》提出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取消限制复工复产的不合理审批。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对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


二是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认机制。对组织集中返岗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给予奖励。


三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应征入伍等招聘招募和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开展专项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倾斜。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优化用工指导服务,依法规范裁员行为。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


《意见》强调,要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强化表扬激励,加强督促落实,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减负提速 稳岗提标 服务提质
政策组合拳促进稳就业


“截至3月22日,人社部门已通过组织专车、专列、包机等方式,累计‘点对点’运送农民工超过469万人;启用重点企业用工日调度保障机制,累计帮助近万家医疗防护用品生产等重点企业解决招用工40万人!”在25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了人社部门组织返岗复工的最新进展。


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应对疫情冲击,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46万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22亿元


企业在,岗位就在。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企业物流受限、原材料供应短缺、资金压力比较大,生产经营困难增加,稳岗压力加大,甚至有的企业出现减员、裁员的苗头。


“这次国办出台的《意见》在前期政策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少支持企业的新举措,目的就是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一步‘供氧’‘输血’,全力稳住就业。”游钧说。


——减负政策提速。《意见》要求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要抓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政策的落地。目前,全国各地均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据统计,2月份共为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保费单位缴费1239亿元,预计2—6月份减免额度将超过5000亿元。


——稳岗政策提标。在前期扩大中小微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最高可提高到100%。截至3月24日,全国已有146万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22亿元,惠及职工4951万人。


——复工服务提质。“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区县都已属于低风险地区,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在有效精准防控的前提下,让劳动者尽快回到工作岗位。”游钧说,这就要求我们尽快提高复工复产服务的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

据介绍,各部门将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为突破口,全力以赴地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地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复工复产,尽快恢复经济秩序,稳定就业形势。


优化政策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稳就业任务重的背景下,更需要各方树立鲜明的支持就业导向,协同发力,不断优化有利于恢复和稳定就业的政策环境。”游钧说,此次《意见》从3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提升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能力。产业是就业的基础,提升产业带动就业的能力,是稳住就业基本盘的关键。“各级政府在制定重要产业规划、实施重大项目时,将优先选择、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产业和项目。”游钧说,尤其是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要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尽量少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可能对就业造成影响的一刀切管制措施。


——激发“双创”带动就业潜能。针对以往一些地方搞评比达标、城市美化过程中盲目清理小商品市场等问题,《意见》明确要求,在各类城市创优评先中,要把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的评比条件。


——支持灵活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意见》提出,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要合理设定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方便其就业谋生;对依托平台就业的人员,要对他们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取消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


“我们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和落地,将会不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回升动力,为恢复和稳定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游钧说。


帮扶更多湖北籍务工人员顺利返岗


据介绍,当前各省份对湖北的援助,已经从对口医疗援助延伸到返岗就业援助,越来越多的湖北籍劳动者将享受到“点对点、一站式”返岗服务。针对湖北的帮扶措施可归纳为“三个倾斜”“一个维护”。


政策倾斜。根据《意见》,不仅是中小微企业,湖北省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阶段性免征三项社保费、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等政策。同时,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还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项目倾斜。湖北各级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今明两年可专项招聘湖北高校及湖北籍的高校毕业生,今年“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也将向湖北倾斜。“在当前开展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中,我们专门设立了湖北专场,归集发布湖北地区的招聘信息。”游钧说,截至3月21日,湖北专场已发布岗位信息近25万条。


对接倾斜。目前,广东、浙江、江苏等用工大省都与湖北人社部门建立了对口的劳务协作,其他省份也在积极谋划,摸清复工的需求,加强信息的衔接,开展“点对点”输送、“一站式”返岗。截至3月22日,湖北省会同相关省市,共组织专车7503辆、专列12列,通过“一对一、点对点”输送23.98万人返岗就业,其中,赴省外返岗就业16.93万人,占比达70.58%。


权益维护。《意见》再次强调,要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明确提出“三个不得”:即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疫情导致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我们相信,随着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全面推进,更多的湖北籍务工人员将及早实现健康返岗、安全返岗、暖心返岗。”游钧说。


此外,为了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帮扶,3月31日,人社部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失业登记全国统一的服务入口,届时失业人员可足不出户办理失业登记。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