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城区建房审批手续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8-11 09:17:4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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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暂停办理城区建房审批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切实规范居民自建房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有序实施旧城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河南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内容

  (一)主要内容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县城规划区内,凡私人自有宅基地的房屋拆除重建、单位投资30万元以下房屋建设审批一律暂停。已经批准的房屋建设必须严格按批准要求实施。

  (二)主要措施

  1、若现有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由产权人自行维修加固,不准增加建设用地、建筑面积和楼层。因地质灾害、危房改造和征收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确需新建房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2、凡未经审批实施房屋建设的,将按照“违建”严格查处,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三)涉及范围

  县城规划区范围:东至规划东三环路、贾鲁河,西至安罗高速出入口,南至站前路,北至北环路(含北环沿线村庄)。

原文链接: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城区建房审批手续的通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