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政策解读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8-18 11:10:1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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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7月20 日印发的《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扶政办〔2023〕号)文件精神,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解读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发展。以解决“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好地”,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围绕粮食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通过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升各类服务组织服务水平,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着力推进服务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二、实施原则解读

  坚持聚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通过强化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产业化管理,提高农业和农民收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一是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这包括提供农业技术指导、供应农业生产资材、承担农业生产风险等。通过托管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二是专业化、产业化管理,鼓励农业生产主体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推动农业产业链全面升级。通过引进现代化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成联合经营、合作共赢的产业联盟。三是提高农业和农民收益,重点关注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农民的收益。通过提供农业托管服务,帮助农民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增加农业生产收益。鼓励农民参与农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分享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开拓和流通,促进农产品的增值和销售。四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致力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产业水平。通过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业生产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示范推广,培养人才队伍,推动农业创新发展。

  坚持聚焦服务小农户。通过提供针对小农户的特殊支持和服务,促进其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和收入的增加,实现农民的可持续发展。一是政策倾斜,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向小农户提供补贴、贷款、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以小农户为主体的专项信贷业务,提供低息贷款和金融担保,解决小农户的资金瓶颈问题。二是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对小农户的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提供专业化的农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建立农技推广站点,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农村,开展农业技术示范和园艺培训等活动,提高小农户的技术水平和产量。三是综合扶持措施,采取综合扶持措施,包括建立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小农户用地等问题。同时,鼓励小农户参与农合组织、农村合作社等协作机制,共同分享农业发展的利益。

  坚持聚焦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生产。通过加强对重要农产品的支持和管理,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供给和农民的收入,保障群众的需求。一是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鼓励农民参与农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提供农业托管、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服务,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和管理,推动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提升农产品生产的安全性、健康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监测能力。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和提升,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紧跟市场导向,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供应方式。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的调节,引导农业主体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二是推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鼓励农业主体建立现代化、产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与竞争力。三是加快农业合作社发展,积极推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鼓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共同经营、分享风险与收益。通过建立农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销售渠道等支持,促进农民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与管理。四是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持和激励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降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成本,鼓励其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服务产业。以粮食作物为主要服务产业,在县域内通过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对项目区冬小麦生产过程的耕、种、防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2.实施地点。拟定在我县高标准农田区以及2014年规划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由各乡镇根据实施地的生产条件和作物布局以及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筛选确定具体村及服务面积。

  3.关键环节。结合农业生产管理短板,确定服务项目支持冬小麦耕、种、防环节。

  4.作业时间。本项目作业实施时间为2023年9月-12月(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二)制定标准

  1.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2年以上,已纳入我县“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台”名录库管理;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征信良好。

  (2)能力较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及农机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开展项目要求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能按照要求和农时需要,按时优质优量完成服务任务。

  (3)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产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生产服务日志档案,有规范的生产销售记录;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保存在3年以上。

  (4)服务标准。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有完整的服务台账档案;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制度。

  (5)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无不良社会影响。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

  通过对项目区粮食作物生产的耕、种、防托管服务,提高粮食作物生产规模化服务率10个百分点。每亩为小农户节省肥料、农药、机械服务费等成本约60元。

  3.技术标准

  (1)小麦底施肥料要求。选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复合(掺混)肥料,氮、磷、钾含量不得低于45%,亩施底肥50-70公斤,推广配方施肥。

  (2)小麦品种要求。本项目选用小麦品种通过小麦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适宜本区域种植的;须具备抗倒伏性好、抗病性强、抗逆性高、稳产高产且连续3年为扶沟县区域主播的通过审定的优良品种。

  (3)小麦耕种要求。提供小麦播种服务,在10月10日-25日进行适期播种;机播时要深浅一致,防止播种过深,播种深度3-5厘米。

  (4)病虫害防治要求。播种期适时进行药剂拌种,防治地下害虫及土传性病害。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防治纹枯病、茎基腐病、根腐病、全蚀病、蚜虫、红蜘蛛,提供植保机械报务。

  (三)1、补助方式。

  该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粮食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环节的托管服务进行招标,中标的服务组织按照农户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由所在乡镇及行政村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完成后,按项目要求建立台账,并由项目覆盖村及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作业量、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抽查核实验收,报县财政审核后,根据中标价格及实际完成服务作业面积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2.补助标准。

  2023年下达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40万元,计划实施6.7万亩。参照往年小麦耕、种、防各环节市场服务价格及当前农资价格,确定各环节服务价格为:小麦施底肥料作业170元/亩,耕种作业135元/亩(其中:种子95元/亩,拌种药剂15元/亩,播种服务费25元/亩),病虫害防治作业18元/亩,亩成本共333元,共需投入资金2231万元。每亩补助标准为服务作业价格的30%,服务补助为99.9元/亩,共需财政补助资金640万元;农户自筹为233.1元/亩,共需农户自筹156.177万元。同时,按照“防止政策垒大户”的要求,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单个生产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该项目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应不低于60%。补助标准最终以财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后的价格为准。

  (四)优选服务组织

  1.根据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河南省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最终确定的服务组织向社会公布。

  2.签订服务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标等。

  3.检查验收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村、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组成专班,进行抽查验收,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在项目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出具验收报告,上报结算。

  4.拨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须携经服务对象所在村委、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资料及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相关阅读: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