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2023年超标粮收购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6-02 10:35: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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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财政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豫粮〔2023〕8号)文件要求,扶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起草了《扶沟县2023年超标粮收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起草背景

    今年,我县在新麦收获上市期间,连续遭遇强降雨,小麦出现萌动、生芽等情况,不完善粒明显增多。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收益,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损失,保障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2. 制定《方案》的依据和过程

    按照《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财政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豫粮〔2023〕8号)文件要求,2023年6月1日,扶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形成的《方案(草案)》印发到相关责任部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3. 目标任务

    针对近期出现的降雨天气,小麦出现萌动和发芽现象,为切实保障农民种粮利益,《方案(草案)》的宗旨在于积极组织引导本辖区内各类粮食企业均衡开展收购,持续督促企业规范收购行为,不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维护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确保颗粒归仓。

  4.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底线意识。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抓好阴雨天气受损小麦处置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方案(草案)》的确立,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农业农村、粮食储备、财政、市场监管及农发行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受损小麦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方案(工作)》中相关内容。畅通信息渠道,共享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三)严格全程监管。要加强对有关企业在超标小麦处置过程中的全程监管,确保超标小麦处置监管无缝对接。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和管控,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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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