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 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1-22 15:43: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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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

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扶政办〔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的通知》(周政教督办〔2019〕5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核查劝返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王霄灵同志任组长,教育、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控辍保学领导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核查劝返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控辍保学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人员。

二、做好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一)分解下达比对结果。教育部门负责将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比对结果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做好核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小组对照下发的信息对比结果,指导村委会(社区)采取入门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见附件2)所列情形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相关管理问题由县政府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

(三)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根据失学辍学原因,县控辍保学领导组协调相关部门精准施策,逐一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数育的困难。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要根据教育扶贫政策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适龄残疾儿童,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数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寺入教的,要着重做好法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工作。要依法管理、坚决整治违法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对有学籍辍学的和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让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教育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和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疑似失辍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是精准扶贫的一项具体举措,对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核查和劝返工作。

(二)落实责任。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学籍的核查工作,做好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报表整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核查劝返和控辍保学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学生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及家庭住址等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负责乞讨、流浪儿童的登记及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司法部门负责依法向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且拒不改正的家长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确保辍学学生尽早复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疑似失学名单开展逐个核查、登记和劝返工作,会同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三)细化措施。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及时将疑似失学儿童信息对比结果分解下达到村委会(社区),督促按照标准做好核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同时,按照失学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在核查工作的基础上,中心校要认真填报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附件3)、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以机要件形式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人:晋志选,联系电话:6235738。

(四)健全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要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与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学生一致。

附件:1.扶沟县控辍保学领导组人员名单

2.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

3.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

4.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





                        2019年1月22日        








附件1

扶沟县控辍保学领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 王霄灵(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田豪杰(县公安局局长)

     李红杰(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金良(县教体局局长)

     翟保宪(县民政局局长)

     周玉军(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 杨和平(县教体局副局长)

     韩富中(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军见(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明亮(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杨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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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