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扶政办〔2020〕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扶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扶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扶脱贫组〔2018〕10号)同时废止。
2020年9月11日
扶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
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河南省《关于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若干意见》(豫脱贫办〔2018〕102号)、《扶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扶脱贫组〔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突出作用,落实好现有公益性岗位政策,优先吸纳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脱贫,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益结转划拨。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由县政府指定的扶沟县惠民光伏发电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结转工作。
1、县级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要按月划转到结转机构专户,并由该机构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及时通过财政局乡财县理中心划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年度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按照燃煤标杆电价划拨程序进行。
2、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将收益资金及时划拨至村集体经专用账户。
二、收益分配范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为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取得的总收入扣除土地租金、运维费用和税费等支出后的收益。可参考上一年度电站实际收益的90-95%制定收益分配计划(考虑年5%的衰减和不可控的自然灾害因素)。
1、运维费用和税费等由贫困村委托扶沟县惠民光伏发电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代扣除;土地租金各乡镇核实后,由光伏电站所在地的行政村统一支付。
2、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主要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分配使用要以提高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和发展能力为目的,鼓励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公益岗位劳动获得工资收入,或对具有较强脱贫致富正能量的贫困群众进行奖励补助,杜绝将电站收益资金直接发给贫困群众,可视贫困户的家庭状况和贫困程度,分档次进行差异化收益分配,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光伏扶贫对象精准。
3、为减少疫情对务工增收的影响,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要继续发挥保洁、绿化、防火、护路、护河、电站管护、护理老弱病残等已有公益岗位作用,结合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宣传疏导等安排临时性岗位,让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增收。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安排贫困农户参加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增加短期务工收入。疫情严重地区也可以奖励补助方式,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贫困户予以奖励,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群众予以补助。
3、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随上级文件及政策变动进行调整。
三、收益分配程序。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形式,研究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不少于10天)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收益分配使用计划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四、收益分配监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薄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有关乡镇政府应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的监督管理,对光伏受益贫困户的遴选和收益金的分配发放以及村集体收入的使用,要实施全过程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从严查处,切实做到资金收益分配合理合规、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收益分配监测。县乡扶贫部门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县供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
六、电站运维管理。行政村负责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和除尘、除草工作。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维护由县光伏惠民管理公司牵头,指导各贫困村与光伏运维公司签定光伏电站运维协议。各乡镇和各贫困村要加强对光伏电站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光伏惠民管理公司报告。县惠民光伏发电管理公司和供电公司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衔接,统筹做好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光伏电站运维公司要具体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及时解决故障问题,确保所有电站正常稳定运行,发电效益达到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