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办〔2021〕33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扶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扶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扶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征缴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 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周口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责。坚持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承担征缴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本辖区“两险”征缴工作的领导,稳定征缴组织方式,充分发挥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坚决支持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履行好自身职责,平稳有序的做好辖区内“两险”征缴工作。
(二)突出服务便民。创新缴费服务方式,不断优化缴费渠道,利用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手段,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缴费服务。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做到非接触式缴费。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杜绝疫情的发生。
二、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征收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包括:具有本县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在校学生;持有本县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儿女、港澳台同胞等)。
(二)“两险”缴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症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人社部门在系统标注后才能适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费款所属时间为2022年)。农村特困户(原五保户)集中征收结束后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由医疗保障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解决。城乡居民低保户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先缴费320元,集中征缴结束后,由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和医保局对征收数据共同审核、去重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助。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分别召开县、乡镇“两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部署2021年“两险”征缴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各行政村(居委会)对2021年应参保缴费人员认真调查摸底,为开展续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奠定基础。两险集中征缴推行网上非接触式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各卫生院、人社所负责组织人员,税务局负责进行人员培训,掌握线上扫码操作,为下一步征收工作打牢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0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组织人社所、卫生院、民政所、行政村委、税务分局全力做好已参保人员保费征缴工作及新参保人员的登记工作,同时要把握好参保政策,确定参保对象,避免重复参保、漏保现象发生,力争最大限度提高征缴率。
1.澄清费源。由县人社局和医保局分别提取两险分乡镇分行政村参保人员名单信息,以此作为编制征收清册主要参考依据。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组织人社所、卫生院从人社和医保系统中分别提取本辖区分行政村参保名单信息报“两险”集中征缴办公室,并联合财政所、民政所、行政村委、税务分局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居委会),对照清册逐一核实,编制征收清册,对于缴费人提供身份信息与征收清册不一致的、征收清册有信息但缴费人已在手机、网络、银行网点和税务窗口缴费并提供缴费成功界面截图或凭证的,按文件中“特殊情况处理”。各乡镇“两险”集中征缴办公室将清册转发至各行政村(居委会)。
2.保费收缴。“两险”征收采取集中征缴和自主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1)集中征缴。集中征缴采取县直单位包乡镇、乡镇包村工作机制,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卫健委、民政局在做好本局工作的同时,联系督导责任乡镇的两险集中征缴工作,乡镇班子成员包村,由包村干部统一指挥,各行政村村委指定一名社保专干(协管员)负责集中收取本村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卫生院指定一名村医,负责集中收取本村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1年两险集中征收使用微信、支付宝缴费。对能够手机线上交费的,由经办人员推送缴费二维码,由缴费人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人可以代亲友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无法使用手机扫码缴费、且无亲友代缴的特殊人员由集中征缴人员开具两险集中征缴手工票据,收取现金,每日收缴后按照手工票据信息代为扫码缴费,在手工票据备注已通过微信(支付宝)代缴、代缴人、代缴日期。集中征缴结束后,经办人将开具手工票据后扫码代缴人员信息汇总成表格后,经办人签字一式三份,注明经办人核实无误已代缴及代缴人、代缴日期,一份信息表留存,两份信息表联同手工票据存根联、记账联报人社所或卫生院,人社所或卫生院将信息表核实汇总后,汇总表盖章附信息表、手工票据存根联交税务分局。
(2)自主缴费。对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在本地居住,不能实现集中征缴的或者居民自愿独立缴费的,缴费人员在征缴期内还可以通过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端)、“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就近银行网点、县行政服务大厅自助办税机或税务窗口等途径缴纳两险。
河南省税务局已与17家金融机构省级行完成了《社保费委托代征协议》续签工作,协议明确任何金融机构网点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符合缴费规定的缴费人办理缴费业务、税务机关将结合金融机构代征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税务机关将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引入末位淘汰机制等。17家金融机构中我县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
3.做好征收信息比对。税务部门与人社局、医保局每周进行系统征收入库信息进行比对,保证税务部门征收入库费款与人社部门到账费款一致。如发现不一致情况及时向双方业务部门进行反馈。
4.特殊情况处理
(1)对少数需要票据到单位进行报销的缴费人员,不再纳入集中征收范围,由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直接到北关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费取得缴费票据。
(2)新参保人员或上年未在扶沟参保的及参保信息有误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当地卫生院或人社所进行医保或养老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上传税务成功后再通过网上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3)两险无法重复缴费,缴费人已在手机、网络、银行网点和税务窗口缴费并提供缴费成功界面截图或凭证的,不再进行集中征收,为便于工作,人社和医疗部门将定期提取参保未缴费信息下发。
(4)对于补缴以往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要凭借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到所属乡镇人社所打印补缴单,再通过税务部门办税大厅、银行、手机等征收渠道进行单独缴费,不再纳入集中征收。
5.信息回传与公示
集中征缴工作全部结束后,医保(参保缴费成功的名单各乡镇卫生院可直接在程序里导出)、养老经办机构将参保缴费成功的名单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参保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及其医疗、养老保险征缴人员工作成效的依据,对医疗、养老保险征缴人员进行考核、监督、管理。村委(居委会)将卫生院、养老经办机构反馈的参保缴费成功的名单作为在本村(居委会)进行公示的依据,及时向本村(居委会)缴费人进行公示,接受缴费人的监督、并纳入检查考评指标。各乡镇征缴办公室要对各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社、卫健委、医保、税务部门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到乡镇抽查公示情况,
(三)检查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两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集中征缴结束后,根据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提供的缴费成功的征缴率(各乡镇对账后缴费人数和各乡镇应缴费人数的比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进行综合排名评分。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和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两险”征缴领导小组(附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要成立“两险”集中征缴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两险”集中征缴工作。
(二)深入宣传。坚持宣传不放松,贯穿始终。各部门要联合宣传征缴政策、涉费办理事项及流程,确保缴费人节约时间、实现最多跑一次;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流动广播等媒介,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组织发放宣传资料、办事大厅、银行代收点、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等形式分层次、多方式宣传城乡居民两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居民自觉踊跃参保缴费。
(三)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两险”工作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县税务局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部门,负责集中征缴的缴费业务培训,对接乡镇征缴办公室的征缴指导、政策宣传、组织入库、收缴数据对接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医保保障部门负责“两险”工作的政策解释、业务培训、征缴数据信息导入与传递、审核与登记、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署、实施、督促、检查“两险”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两险”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县民政部门负责核实特困户(原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人员相关信息并传递医疗保障部门。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保险的征缴相关信息处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文广局负责“两险”的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等相关银行要做好两险代征服务和对账工作。在集中征缴期内实行日通报、周调度制度,人社局和医保局将分乡镇到账情况和征缴进度传递税务局,税务局每日汇总后上报县两险征缴办公室进行通报,每周召开两险征缴调度会,对两险征缴工作先进的单位通报表扬,工作落后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做表态发言,连续两次落后的单位,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城乡居民两险征缴任务。
(四)严格奖惩。“两险”征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作为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和有关单位的临时中心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凡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征缴任务的,给予适当的拨付工作经费,11月30日前参保率达到100%的,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拨付工作经费6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参保率完成97%以上不满100%的,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参保率完成97%以下的不予拨付工作经费。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参保率完成97%以上的乡镇人社所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卫生院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参保率完成97%以上的乡镇人社所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卫生院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
五、后续管理
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截止2021年12月29日前,没有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缴纳,也可到就近银行网点或北关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纳。
附件:
1.扶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社保费多元化缴费渠道指南
3.两险征缴二维码
附件1
扶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松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帆(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宗振亚(县税务局局长)
刘亚明(县人社局局长)
何东亚(县医保局局长)
杨建华(县卫健委主任)
贾红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献功(县民政局局长)
庄文超(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李长征(县邮储银行行长)
刘军旗(扶沟农商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宗振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扶沟县税务局。县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清亮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税务局副局长许东升、县人社局主任科员王卫东、县医保局副局长郭艳丽、县卫健委副主任张银伟、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李军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洪亚,税务局社保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宋文芳等担任办公室成员。
附件2
社保费多元化缴费渠道指南
一、通过微信缴费。缴费路径为: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输入相关信息→选择城乡居民两险→核实费额缴费。
二、使用支付宝缴费。缴费路径为: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选择城乡居民两险→核实缴费金额→缴费。(支持扫描身份证录入信息)
三、使用“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APP手机终端缴费。缴费路径为:首页→社保→ 选择城乡居民两险(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缴费)。注意:养老要选“缴费档次”,医保不需要选,缴费前应认真核对缴费金额、参保人身份信息及参保地区,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四、通过银行缴费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银行均提供缴费服务(含手机银行)
五、通过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机缴费
(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
六、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