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7-01 15:18:2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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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政办〔2022〕32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代表、委员共提出建议意见、提案 239件,其中需由县政府系统办理 233件。为认真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县政府各部门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一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指定相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和委员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在提高工作质量、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充分领会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意见、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要注重调查研究,有的放矢,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狠抓落实上。要充分利用走访等各种形式,作好汇报解释工作,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凡代表委员建议意见、提案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予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做好沟通解释,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把有关情况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答复意见的落实兑现。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从交办、督办、答复到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做到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后,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在 10月1日前,将承办的建议及提案分别列表统计,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对尚未办理完毕的,要说明原因,报告拟定完成时间。县政府督查室将在9月中旬督导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对重视办理工作、答复质量高、按规定时限办结的单位给予表扬,开展对办理工作差的提出通报批评。

  四、几项具体工作

  (一)办理复文要按照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标注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以后参考的,用“D”标明。

  (二)承办单位若认为批办意见确有不妥,务必于接到建议意见和提案的1 0日内将原件返回并附理由,不得拖压搁置。

  (三)需要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意见、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办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并于9月下旬前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

  (四)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答复要认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

  (五)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直接在扶沟县人大建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复文每件一式45份报县政府督查室;政协委员提案直接在扶沟县政协提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复文每件一式5份报县政府督查室。

  (六)承办单位办理的建议意见、提案在5件以上的,于10月1日前向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文格式.docx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文格式.docx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