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办〔2024〕26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扶沟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27日
扶沟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24—2025年)
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落实《扶沟县“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进一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夯实我县高质量发展的健康保障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扬优势,统筹力量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健康扶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监测和预警体系、应急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能够充分满足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预防控制体系、慢病防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显著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有力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落实政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构建集中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健全由县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制,健全以疾控部门为主体、各级医疗机构为骨干的应急处置队伍,构建快速反应、平急转换的县、乡两级一体化、扁平化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依托升级改造后的河南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成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连接省市卫生健康委和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全县统一调度、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3.完善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机制。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分阶段、分强度动态调整应对策略和处置措施。常态化防控下,各级公共卫生类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4.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布局合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突发中毒事件处置应急、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县疾控中心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应急能力和装备水平。以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建设一支基层背囊化医疗应急小分队;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基础,建立专业化、高水平的流调、消杀、采样、检测、分析研判队伍,建立传染病周分析、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
5.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落实行业监管指导责任,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卫生治理制度。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完善常态化基层社会健康管理与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健全“一长多员”管理体系,实现“小网络”精细化健康管理。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团县委)
(二)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健全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6.完善监测哨点布局。结合人口及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科学部署监测哨点,合理扩大哨点范围,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涵盖动物检疫、食品安全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生物媒介监测,学校、工厂及养老机构健康监测等内容,兼顾常态与应急、入境与本土、城市与农村、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监测网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7.建设监测预警平台。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报告主体责任和首诊负责制。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依托,建立县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中心,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实时分析和集中研判能力,实现多渠道、智慧化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组建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分析研判监测信息,及时准确作出预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8.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水平,增强病源快速检测、有毒物质早期鉴别能力。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动协同,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9.提升不明原因疾病等识别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实时监控,快速检测、准确鉴别,提高可疑症状、可疑因素、可疑事件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10.强化疾病与危险因素监测。持续强化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以及地方病监测,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密切关注境内外重大疫病疫情趋势,筑牢检疫防线,防止输入性传染病二次传播。(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三)健全应急救治体系。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救治体系和应急状态下的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11.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推广使用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区域急救指挥调度平台、5G+院前救治平台和胸痛、卒中、创伤等专病质控平台、“一键呼叫”平台,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急救网络,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急诊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12.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呼吸、创伤、急诊、中医等专科建设,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建设标准化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急救、转诊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13.发挥中医药应急救治作用。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推动中心中药房建设。加强县中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组建中医疫病防治专家队伍,提升中医疫病救援救治能力。加快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县中医院要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执业医师。(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14.强化重点人群防护。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对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救治运转、药品供应、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15.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加快县采血点(室)建设。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规划1个固定采血点(室),并设置5个以上相对固定的献血车停放地点。加强血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确保血液安全。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血液采集、储存、使用与质量安全等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四)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科学完备、储用协调的县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切实保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物资供应。
16.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县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储备能力,完善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优化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品种目录、数量。提升物资调配能力,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动态储备防护物资和药品,作为政府储备的补充。鼓励学校、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医疗物资。(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
17.提升生活物资储备能力。按照“商业储备为主、政府储备兜底,本地物资为主、外调物资补充”原则,提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居民生活物资储备充分、供应有序、价格平稳、配送及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五)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普及健康生活理念,维护健康环境,提升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与管理能力。
18.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按照系统重塑、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协调高效的原则,推动疾控体制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形成权威高效的疾控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改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装备条件,着力提高实验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的检测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19.加强妇幼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继续推进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做好辖区内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工作。强化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70%。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0.8名。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县、乡两级职业病监测、诊断、救治、康复技术支撑网络。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补齐职业病监测硬件短板,实现常见职业病诊断类别全覆盖,确定县人民医院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1.加强健康环境建设。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废危废处理设施达标建设,完善“智能医废”监管平台,到2024年年底,实现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完善县、乡两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居民营养健康监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22.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县、乡、村三级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构建卫生健康科普传播矩阵,持续开展“健康扶沟行·大医献爱心”活动。以疾控中心为主干,依托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承担健康科普、健康自评自测等服务。充分利用我县健康科普专家团队,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扶沟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推动“健康县区”“健康促进医院”等建设,创新基层健康宣教模式,积极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学校、家庭,大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
(六)健全慢病防治体系。深入实施“三高共管”医防融合慢病管理,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强化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康复全周期防控,有效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持续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3.健全慢性病防治网络。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四位一体”慢性病防治模式,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县级慢性病专病防治中心,到2025年,建成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慢性病专病防治中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24.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精神卫生疾病防治网络,定期开展精神卫生心理服务、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提升县、乡两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率、康复率和管理率,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预警机制、精神障碍患者转诊机制。建设县级精神卫生中心,统筹辖区内精神障碍疾病预防、治疗、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业务职能。建设心理热线咨询信息系统平台,强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教育宣传等功能。加强抑郁症、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服务。90%以上的中小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服务。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全县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妇幼保健院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精神心理门诊。(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残联)
25.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随访、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搭建“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平台,建立“六病”筛查一治疗一康复连续服务链条,管理患者的“六病”发现率、康复率和复发率实现“两升一降”,建立与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保障、激励和技术支撑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
26.强化医防融合。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县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各医疗机构要规范化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全面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评价办法,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提升城乡社区慢病管理医防融合能力,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中医有机衔接,提供“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委编办)
(七)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整合人才、科技、信息资源,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夯实公共卫生支撑能力。
27.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公共卫生人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省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评选更多向公共卫生人才倾斜。持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
28.加强科技创新。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实验室。针对重大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开展流行病学研究;针对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病防治,开展发病机制、早期诊断技术研究。依托疾控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供社会化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及时应对突发的食源性疾病、饮水、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
29.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公众号、APP 、网站等媒体完善县级便民服务平台,拓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抓好落实,坚持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投入保障。切实履行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财政合理分担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落实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经费,足额安排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拿出医保资金打包拨付的5%,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中医“治未病”等,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和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