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扶沟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7-29 10:32: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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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政办〔2025〕20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扶沟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有关部门在防雷减灾工作中的职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扶沟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德志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宝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宏杰 县气象局局长

  陈卫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军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万红宇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牛方方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郭法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郝金贵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军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翟保法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袁艳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宏伟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建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葛红兵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瑞侠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中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伟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娄吉成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贾新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少立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红保 县商务局副局长

  谷春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王早亮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邦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广建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雅超县气象局副局长

  牟方余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贾 闯 县消防救援大队扶亭路站副站长

  刘 征 中石化扶沟分公司副经理

  江传祥 国网扶沟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彭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防雷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雷减灾工作法规和方针政策,审定全县防雷减灾年度工作计划等,研究协调解决全县防雷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研究起草全县防雷安全重大决策部署、中长期规划、重点工作措施、年度工作安排;拟定年度防雷安全考核指标,对全县各单位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度考评;负责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防雷安全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防雷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指导相关媒体做好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全县各单位做好防雷减灾重大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雷击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和搜集、研判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督导检查重大项目的防雷减灾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行业领域防雷减灾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防雷减灾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管;负责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协调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防雷减灾工作,组织学校、体育场馆等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本系统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协调学校防雷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负责雷击伤人事件社会稳定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民爆物资仓储等防雷安全监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民政局:负责养老、儿童福利等机构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将防雷减灾工作经费按相关管理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纳入规划编制内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县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资料的移交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人员密集场所防雷减灾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农村防雷减灾工作;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商务局:负责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防雷减灾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医院、卫生院等医疗卫生场所防雷减灾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负责雷击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旅游景区(景点)做好雷电灾害防范避让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双随机检查等方式联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检查,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和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本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石化扶沟分公司:负责本行业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扶沟供电公司:负责国网电力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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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