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扶沟政务网  时间: 2019-07-23 14:22: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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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局长    陈广山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01810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扶亭路180号                                                           冬季:8:00-12:00,14:30-17:30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周办文〔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扶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扶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扶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扶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发展蔬菜这一特色优势产业,提出并落实发展蔬菜产业的扶持办法和措施,做大做强优势蔬菜产业。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组织推荐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产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国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对外援助工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涉外项目,执行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电话:0394-6201810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