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水利局
来源: 扶沟政务网 时间: 2019-07-23 14:00:3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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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局长    严宏涛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21345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新建西路                                                                   冬季:8:00-12:00,14:30-17:30



扶沟县水利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周办文﹝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扶沟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着力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第四条  扶沟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扶沟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扶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扶沟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县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扶沟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扶沟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扶沟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94-7701169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