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应急管理局
来源: 扶沟政务网 时间: 2019-07-22 14:16: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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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局长   陈卫东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15890571258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桐丘北路175号                                                      冬季:8:00-12:00,14:30-17:30



扶沟县应急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周办文〔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扶沟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县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  扶沟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扶部队和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上级政府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扶沟县自然资源局、扶沟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扶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扶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扶沟县自然资源局、扶沟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扶沟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扶沟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扶沟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扶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扶沟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扶沟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94-6228600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