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局长 单俊涛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02539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鸿昌大道4号 冬季:8:00-12:00,14:30-17:30
扶沟县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周办文〔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扶沟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快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体系。持续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不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
第四条 扶沟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规划,承担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责成相对人实施赔(补)偿和对经营性收费站进行行业监管等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出租客运等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证照核发和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五)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国家、省、市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规划、管理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监理、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参与全市高速公路及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扶沟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起草、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宣传、科技等工作;负责机关服务保障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节能减排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管及机关、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路、运输场站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外资利用、统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含危险品运输)、出租客运等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证照核发和行为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全县公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贯彻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调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参与实施交通管制;负责全县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执法管理工作以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责成相对人实施赔(补)偿和对经营性收费站进行行业监管工作。
(五)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或参与县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公路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监理和全县交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运输管理股。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结构调整及多式联运工作;指导公共交通运营,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道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电话:0394-620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