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局长 徐彩云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21632/6283000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洧水路东段1号 冬季:8:00-12:00,14:30-17:30
扶沟县公安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单位主要职责:
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政工室。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抚恤等工作;负责警衔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宣传、舆论引导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以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2.情报指挥中心。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负责县公安局实战指挥平台和综合情报信息平台工作;规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工作;承担县反恐怖指挥中心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信息、保密工作;负责文电、机要、密码、档案、史志等工作。
3.新闻宣传股。负责全县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策划组织重大社会宣传活动;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掌握涉警舆情动态,并进行分析研判,拟订舆情预警、应对对策。
4.信访室。研究掌握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动向,指导、检查、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负责阅处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答复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督办重大信访事项;负责县公安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县公安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集体访、异常访及其他信访突发性事件的接待处置工作。(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预测影响稳定的社情动态,拟订工作对策;承担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的处置工作和机动侦查工作;指导政治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建设,加强自身职业化建设;掌握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
5.警务保障室。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负责编制、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编制、监督所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财务经费管理和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公安业务用房、工程建设、改造、维护;负责局本级社会保障、公费医疗等工作;负责涉案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较大规模警用装备、技术设备等物质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公安机关的政府采购行为。
6.机关党委。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党群工作,领导机关工会、青年团、妇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工作;推进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服务先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先进机关党务干部管理、教育,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负责县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种创建活动,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组织各类文体和群团活动,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开展经常性健康知识教育,提高民警职工健康健身意识;协调推进定点扶贫等专项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工作,加强党的作风、纪律建设。(五)反恐怖大队。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依法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7.刑事侦查大队。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跨乡(县)联合侦查的重大刑事案件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承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
8.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管理技术工作;参与城镇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9.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故);指导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重点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出入境管理大队。指导、监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对入境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涉外事件的处置。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2.特警巡警大队。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巡特警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县本级巡特警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巡特警开展公共秩序管理、治安保卫,制定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巡特警的集中调遣使用。
13.警务督察大队。承担督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督办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投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威工作。
14.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互联网技术侦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工作;承担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工作;负责网技特侦工作,参与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侦办工作。
15.审查调查看护管理大队。协助县纪委监委承担留置看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挥调度全县留置看护力量。
16.科技信息化大队。研究拟订全县公安科技兴警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项目的论证、规划、立项、管理、建设实施和维护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公安视频监控等科技信息化建设;组织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全县公安信息资源库、大数据等有关信息整合、分析、研判、应用,为全县重大警情、案事件处置和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指导、参与全县公安警务平台建设应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专网和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大型活动、反恐维稳处突等重大案事件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通信勤务保障工作。
17.派出机构。桐丘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吕潭派出所、包屯派出所、江村派出所、崔桥派出所、白潭派出所、曹里派出所、韭园派出所、柴岗派出所、固城派出所、练寺派出所、汴岗派出所、大李庄派出所、大新派出所、扶亭派出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四站派出所、高铁站派出所。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查处各种案事件,开展治安规范,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的户口管理和户口年审、年报、身份证发放工作,完成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8.直属机构。(1)扶沟县看守所。负责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2)扶沟县拘留所。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实施行政拘留;负责拘留所安全防范及被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