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书记 李占侠
乡长 王三伟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94--6221754 夏季:8:00-12:00,15:00-18:00
单位地址:扶沟县桐丘街道桐丘中路23号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企投入,强化人才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六)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七)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八)负责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负责辖区内由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按权限管理县直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提出意见;统筹管理下沉资金和人员;负责履行县政府赋予的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对应县级农业农村、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住建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级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级应急管理等部门。
(七)、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住建、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九)、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网信、信访等部门。
(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十一)、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