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第二批县级行政职权的
通 知
扶政〔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精神和《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6项。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对接,完善纵向工作机制,确保权限下放平稳有序。所有放权赋权的职权下放后,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桐丘街道、扶亭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直部门管辖范围外所有区域的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乡镇、街道承接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将放权事项落实到位。
附:扶沟县人民政府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