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2021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扶政〔2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扶沟县2021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6日
扶沟县2021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森林扶沟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依据《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的思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逐步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传播先进的生态理念,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扶沟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202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营造林任务1.11万亩,其中城区绿化0.1万亩,道路绿化0.1万亩;农田防护林0.3万亩;乡村绿化美化0.38万亩;特色经济林0.05万亩;花卉苗木0.08万亩;水系绿化0.1万亩。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建设要求,按期完成年度任务。积极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加强城市成片森林、郊野公园和廊道网络建设,形成森林进城、绿环绕城、绿带穿城的城市景观,迅速提升城区绿色总量。
(二)国土绿化工作要做到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与提高农产品绿色品质相结合,创新造林主体和造林机制,坚持节俭原则,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着力抓好廊道绿化工程、平原防风固沙林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等六大工程。
1.廊道绿化工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好造林绿化用地,科学规范开展通道绿化建设。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2021年,廊道绿化工程安排造林任务0.15万亩。
2.平原防风固沙林工程。在我县沙区,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选择抗风、耐干旱瘠薄,具有改良土壤能力的优良乡土乔木树种,营造防风固沙林,提高防风固沙能力。2021年营造平原防风固沙林0.28万亩。
3.农田防护林工程。发挥好农田防护林的生态屏障作用,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沟河路渠林带为骨干,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农田粮食生产能力。2021年营造农田防护林0.32万亩。
4.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充分利用村旁、宅旁、坑旁、路旁等宜林地资源,建设村庄周围护村林,打造美丽乡村。结合精准扶贫,发展优质林果。按照森林河南要求,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工作。2021年,完成乡村造林绿化0.36万亩,建设森林乡村17个。
5.林木种苗花卉建设工程。紧密围绕《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目标任务和“四优四化”建设,加快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苗木繁育,加强鲜切花、盆花等特色花卉基地建设,提高花卉品质。2021年发展种苗花卉0.18万亩。
6.森林抚育工程。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有林地、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加大抚育力度,调整林分结构。在森林抚育和间伐过程中,注重常绿树、落叶树等林种、树种的补充搭配。2021年安排森林抚育0.66万亩。
四、技术要求
(一)建设标准。
1.廊道绿化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坚持造绿与造景相结合,以乔木林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常绿、落叶和彩叶树种相搭配,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彩、冬有绿”的景观效果。
2.农田防护林标准。每个网格控制农田不超过300亩,路宽6米以上的按一路两沟四行树进行栽植,6米以下的按一路一沟三行树进行栽植。
3.乡村绿化美化标准。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村庄建成区建有以护村林、风景林、休闲林等为主的乔木片林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村庄中心区域内宜林地绿化率为100%;村庄人口集聚区域建有1处以上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5平方米以上;人均拥有乔木数量达到5株以上;村域内公路、铁路、河道、干渠、堤防等干线绿化率均达到95%以上;林网林带控制率达95%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农户庭院绿化比例达到40%以上;村庄建成区绿化常绿树种比例达到30%以上,混交林比例达到40%以上,珍贵树种株数比例达到5%以上。
(二)苗木质量。苗木应为一级苗,高大乔木类苗木高度4米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常绿树胸径4厘米以上。
(三)树种配置。以营造混交林为主,乡土树种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发展银杏、白蜡、楸树、栾树、梧桐、楝树、泡桐、垂柳、国槐、香椿、白榆等优良乡土树种。在农田林网建设中,要栽植深根窄冠的高大乔木,小乔木和花灌木只能作为配置树种。
五、任务分工
(一)营造林工程。2021年全县安排造林任务1.11万亩,其中崔桥镇0.07万亩;江村镇0.06万亩;白潭镇0.05万亩;曹里乡0.06万亩;韭园镇0.08万亩;柴岗乡0.07万亩;固城乡0.09万亩;练寺镇0.06万亩;汴岗镇0.07万亩;大新镇0.07万亩;吕潭乡0.03万亩;包屯镇0.06万亩;大李庄乡0.03万亩;城郊乡0.09万亩;扶亭办事处0.06万亩;桐丘办事处0.07万亩;商务中心区0.06万亩;国有扶沟林场0.03万亩。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商务中心区,国有扶沟林场
(二)城区绿化。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街道(乡镇)树冠覆盖率达20%以上。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城郊乡、商务中心区。
(三)乡村绿化。乡镇(街道)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道路绿化。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水岸绿化。注重河、沟渠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完善农田林网。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七)树种多样性。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桐丘街道办事处、扶亭街道办事处、城郊乡、商务中心区。
(八)苗木使用。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九)森林灾害防控。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公园免费开放。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十一)乡村公园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十二)绿道网络建设。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十三)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搞好调查,科学规划,把县政府下达的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田间地块,签订目标责任书,确立工作重点,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制订奖惩措施,强力推进“创森”工作,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迅速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县直各部门、驻扶各单位、各企业学校、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创森”工作,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创新机制,多方参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投入、市场配置、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森”工作及林业生态建设。县财政在创建期内每年安排一定的“创森”资金,主要用于“创森”办公、宣传和以奖代补。各乡镇(街道)结合涉农资金整合,增加对生态扶贫的投入,使森林城市创建与惠民工程相结合。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创森”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创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每年4月底检查任务完成率,7月底检查造林成活率,10月底检查造林保存率,年终进行综合排名。创建工作实施过程中按以下办法落实奖惩。一是对各乡镇(街道)的奖惩:圆满完成植树任务、成活率高于90%,按照考核分值,对前3名进行表彰奖励;完不成植树任务、成活率低于85%,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各乡镇(街道)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对县直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奖惩: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创森”工作的宣传发动,采取召开动员会、设置户外广告牌、发放宣传册、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森”工作。县新闻媒体要将“创森”宣传工作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开辟“创森”工作宣传专栏。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全民创建、人人参与、大家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依规,注重保护。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全县森林监测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控与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和湿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移植古树、大树进城。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增绿与护绿齐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生态保护,守住生态红线,留住生态底色。
附件: 2021年扶沟县“创森”及营造林计划任务明细
附件
2021年扶沟县“创森”及营造林计划任务明细表
单位:万亩
单位 |
造 林 |
森林抚育 |
花卉苗木 |
|||||||
合计 |
城区绿化 |
道路绿化 |
农田防护林 |
乡村绿化美化 |
特色经济林 |
水系绿化 |
||||
森林乡村个数 |
面积 |
|||||||||
扶沟县 |
1.11 |
0.1 |
0.15 |
0.32 |
17 |
0.38 |
0.05 |
0.11 |
0.6588 |
0.08 |
崔桥镇 |
0.07 |
0.01 |
0.02 |
1 |
0.02 |
0.01 |
0.01 |
0.04 |
0.01 |
|
江村镇 |
0.06 |
0.02 |
1 |
0.02 |
0.01 |
0.01 |
0.05 |
|||
白潭镇 |
0.05 |
0.02 |
1 |
0.02 |
0.01 |
0.05 |
||||
曹里乡 |
0.06 |
0.02 |
1 |
0.02 |
0.02 |
0.05 |
||||
韭园镇 |
0.08 |
0.02 |
0.02 |
1 |
0.02 |
0.01 |
0.01 |
0.1 |
0.01 |
|
柴岗乡 |
0.07 |
0.02 |
0.02 |
1 |
0.02 |
0.01 |
0.05 |
|||
固城乡 |
0.09 |
0.02 |
0.02 |
1 |
0.02 |
0.01 |
0.02 |
0.0488 |
0.01 |
|
练寺镇 |
0.06 |
0.02 |
0.02 |
1 |
0.02 |
0.05 |
||||
汴岗镇 |
0.07 |
0.02 |
0.02 |
1 |
0.02 |
0.01 |
0.05 |
0.01 |
||
大新镇 |
0.07 |
0.02 |
0.02 |
1 |
0.02 |
0.01 |
0.04 |
0.01 |
||
吕潭乡 |
0.03 |
0.01 |
1 |
0.02 |
0.05 |
|||||
包屯镇 |
0.06 |
0.02 |
1 |
0.03 |
0.01 |
0.02 |
||||
大李庄乡 |
0.03 |
0.01 |
1 |
0.02 |
0.01 |
|||||
城郊乡 |
0.09 |
0.03 |
0.02 |
0.01 |
1 |
0.03 |
0.01 |
0.01 |
||
扶亭办事处 |
0.06 |
0.02 |
0.02 |
1 |
0.02 |
0.01 |
0.01 |
|||
桐丘办事处 |
0.07 |
0.03 |
0.01 |
1 |
0.03 |
0.01 |
||||
商务中心区 |
0.06 |
0.02 |
0.01 |
1 |
0.03 |
|||||
国有扶沟林场 |
0.03 |
0.03 |
0.02 |
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