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先行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12-15 11:33: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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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政〔202313 

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先行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1215日        

 

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教基〔2021178)、《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等文件精神,巩固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动全县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建设标准向优质均衡建设标准迈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优先发展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二、总体规划

(一)创建目标。

2023年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年度规划梯次推进。202312月完成学校总数30%的达标任务;202412月完成学校总数100%的达标任务;20254月通过市级过程督导,5月通过市级验收;202511月完成网报和各项纸质材料申报,接受省级评估认定,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达到资源配置高标准、政府保障全面到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创建进程。

全县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化管理学校市级评估认定的时间安排为:

2023年:全县所有初中和中心小学,完成学校总数30%的达标任务。

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完成总数100%的达标任务。

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市级复核并迎接省级评估认定。通过后三年内接受省级督导评估复查和监测,申请国家级评估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严格对照豫政教督办〔20234号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32项指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的配置水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落实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任务,规划新建和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标准统一,符合标准的教学、运动、生活和附属基础设施、设备。从2023年起,制定逐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非标准学校的工作计划,对标加快升级改造和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校园占地面积、场馆建设、功能室配置等达到省级标准。

(二)加强政府保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着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城乡一体化,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到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健全财政保障机制,确保预算内教育费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逐年增长,确保教育附加费足额征收并足额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全额拨付,基层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培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小学、初中招生全部实现就近划片入学,初始年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

(三)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

提高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制订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育人关键环节,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健康教育、劳动课等课程。落实教育公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基本配置标准,教师配置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落实教师“县管校聘”要求,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增加农村特岗计划和公开招聘教师数量。优化教师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标优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学科和科学、劳技、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

(五)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

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校园,推进智能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千兆,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校园实现学校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常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率达到100%,学校校园网基本建成,教学班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智能设备、创客和其它智能化设备及其应用基本普及。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未来智慧校园,营造良好的智能化教育教学环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流程和数据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基本实现中小学普通教室具备互动式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中小学多功能数字学习中心。加快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更新,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提升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实施步骤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确保2025年通过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月-3月)

1.学习文件,营造氛围。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教基〔2021178)、《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34)等文件精神,学习研究评估办法,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重要意义,宣传扶沟教育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2.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领导小组,印发《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职责。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4月-5月)

1.全面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对标《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开展调查摸底。

2.组织核实摸底。要深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核实情况,找准问题,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第三阶段:整体推进阶段(2024年6月-12月)

1.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整改,扎实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2.开展专项督导。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督促问题整改。

(四)第四阶段:县级自评、市级复核阶段(2025年1月-5月)

撰写创建工作自查报告、汇报材料,组建完善县级、学校档案资料,组织县级模拟评估,接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复核。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在202521日前完成档案规范组档工作;在215日前完成评估资料整理、完善、补充和汇总上报,完成专题片、展板、资料汇编的制作,形成扶沟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自查报告和汇报材料;在31日前完成县级模拟评估;在315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复核。

(五)第五阶段:省级督导评估阶段(2025年6月-9月)

认真梳理市级复核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落实好整改工作,提交申报材料,20259月底前接受省级督导评估。

(六)第六阶段:国家认定阶段(2025年10月-12月)

针对省级督导评估提出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工作,向省教育督导评估组提交整改报告。根据省级督导评估组意见,申请并接受国家认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工作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创建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建立教育经费有保障长效机制,按照“扩大优质、提高薄弱、共同促进”的思路,加大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经费

(三)加强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严格创建要求,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要团结协作,统筹规划,科学部署,采取先易后难,先硬件后软件的顺序,分步推进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评估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抓实过程管理,规范收集资料,高质高效推进创建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强化过程性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学校有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落实整改。县教育局要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专项督导,实行包片包校责任制,找准特色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研究解决办法,按时限完成整改;要争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支持,通过模拟评估,准确评价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确定申报复核、评估进程,确保顺利通过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

附件: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扶沟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蔡  广  县政府副县长

    徐彩云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葛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警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  璨  共青团扶沟县委书记

庞月兰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谷守严  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万红宇  县教体局局长

李  帆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杨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毛振华  县人社局局长

    宋  斌  县委编办主任

李俊彩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杰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庄文超  县文广新局局长

翟连生  县审计局局长

宁传彬  县教体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万红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宁传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

(一)对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进行督促和协调,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二)协调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负责印制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文件。

县教育体育局

(一)负责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导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监测教育教学质量;合理优化布局各类教育资源,规范学校学制、规模和班级容量。

(三)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管理好学生学籍,跟踪督促辍学学生复学,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达标。

(四)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分配学校招生指标,划定学校招生范围,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五)建立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学校后勤社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六)统筹安排教育经费并研究制定分配方案;抓好各项教育项目建设工程,解决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馆)、生活用房不足、不配套以及学校教育装备配置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的保障工作;协调县级相关部门抓好教育民生工程。

(七)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定期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严格规范学校内设机构与领导职数。

(八)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现文化育人;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实现活动育人。

(九)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评职晋级、工资调整、调配交流、考核运用、评优评先等教师管理使用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协调教育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

(二)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对学校建设项目,在论证、立项、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协调和支持,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

(四)会同县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和审批标准化学校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根据省市有关收费政策,及时制定或转发有关收费文件,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确保教育健康发展。

(五)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符合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县财政局

(一)负责将县财政本级教育投入和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依法保障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按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

(二)及时足额拨付教育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及时拨付使用;将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月足额发放;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落实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的补贴和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中小学助学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四)统筹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经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6000元预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会同县委编办核定和调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及时足额配备中小学教师;协助清理教育部门在编不在岗人员。推进“县管校聘”,保障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结构科学合理,生师比达标。

(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校长、教师的轮岗、交流工作;大力宣传教育,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和制度,负责牵头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建立健全“两个机制”,即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做好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用及岗位晋升工作;依法落实教职工社会保障待遇,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依法规范企业或个人用工行为,杜绝使用童工;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县委编办

(一)按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足额配置教师编制,及时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协助县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编制内招聘录用工作。

(三)会同县教育局检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

(一)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优先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依法及时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保证学校及时合法使用土地;对侵占学校现有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两个面积”达标。

(二)及时核发教育基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时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核发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格证。

(三)优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用地征收、手续审批等工作,依法依规帮助学校办理不动产权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舍的新建和改扩建,逐步改善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

(二)加强对学校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监管,对学校建设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图纸备案,办理施工许可,牵头组织联合竣工验收等;优先办理中小学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并落实优惠政策。

(三)将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纳入“十四五”城乡空间规划内容。

(四)在县城、乡、镇、街道增加幼儿园、中小学配设,以解决县城幼儿、中小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县文广新局

(一)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文化艺术夏令营、非遗文化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县域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教育基地免费对中小学生开放,为丰富学生文化艺术生活创造条件。

(二)加强书籍、报刊、音像、广播电视等文化市场及制作机构的管理,依法查禁反动、淫秽、迷信等有害中小学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加强歌舞厅、录像厅、KTV、网吧、电子游戏厅的管理,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办,禁止接纳未成年人。

(三)加强学校教材、教辅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发展。协助县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指导学校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开展,配合县教育局召开全县学生运动会或各种体育竞(比)赛;指导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县妇女联合会

搭建平台为教育系统广大女干部职工创造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指导部门、学校实施“性别平等进课堂”项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帮扶、关爱工作。

县残疾人联合会

指导协助各乡镇做好3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入户筛查、鉴定、造册等工作;协助做好残疾儿童的关爱、帮扶、康复、教育、资助等工作,对学校视残、听残、智残以及肢体残疾学生按相关政策给予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困难;配合开展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督促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足额拨付;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置接受完成义务教育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青年就业。

共青团扶沟县委

配合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及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负责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配合县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帮助指导教育系统做好基层团队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负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年儿童维权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宣传全县义务教育成果和教育系统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负责对县本级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营造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环境。

(四)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专题片的制作;指导制作宣传手册;全程报道督导评估组的工作情况等。

县审计局

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指导落实完善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和校园安全"三个100%”。学校封闭化管理、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安装联网、专职保安配备,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