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办〔2024〕12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扶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扶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德志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帆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杨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杨海静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广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向前 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局长
高景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施建宇 县蔬菜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李保山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王 昭 县供销社主任
冯璟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业农村局,陈广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牵头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植物、动物疫病防控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完成农产品检测任务。负责园艺作物标准园场、畜禽养殖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督促种植业、养殖业基地、园区建立生产档案。负责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定落实相关监管制度。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全县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数据、报表等。负责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等。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农村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街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负责组织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收购、销售消费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联合专项执法和治理整顿。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扩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指导公众放心消费。负责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处置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流通领域违法案件和无证经营行为,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理。负责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的有关事宜。负责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检查落实,同时做好农作物主要品种、品质及标准化生产地方标准的发布制定工作。
(四)县发改委: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五)县公安局: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制售假劣农资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打击。
(六)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七)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负责制定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
(八)县供销社:负责完善、整合农资配送网络,县域内连锁经营、统购配送模式整合率要达到70%以上。
(九)县粮食和物质储备中心:负责粮油购销、储存、调拨和运输质量安全管理;指导粮食行业的质量安全工作。
(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报道,曝光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利用公益广告、标语、网络等媒介,以及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县蔬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蔬菜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及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十二)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和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管理。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本地农业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