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办〔2023〕13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费用
取费标准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节约投资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扶沟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费用取费标准指导价格》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3月23日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费用取费标准
指导价格
估算投资额 咨询服务项目 |
3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 5亿元 |
5亿元-10亿元 |
10亿元 以上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1.5-3 |
3-5 |
5-7 |
7-10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1-2 |
2-3 |
3-4 |
4-5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3-5 |
4-8 |
6-10 |
8-15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2-3 |
3-5 |
5-7 |
7-9 |
评估项目建议书 |
1.5 |
2 |
2.5 |
3 |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
1.2 |
|||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节能报告) |
2-4 |
4 |
4.5 |
5 |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
1.5 |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说明: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同一家单位编制的,原则上不再考虑项目建议书费用,由项目单位协调编制单位解决。
2.特殊或复杂项目确需突破文件确定指导价的,经县长批准或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确定费用指导价。
3.本文件与扶政办〔2017〕45号文件中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从本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