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1-01 15:22: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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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政〔2022〕10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

  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对照职责抓好落实。

  2022年11月1日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安置管理工作,保障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安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实施,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679号令)和《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坚持政府领导,乡镇负责,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的原则,实现平安搬迁、和谐搬迁、顺利搬迁的目标。

  二、移民工程概况

  (一)工程总体概况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水资源利用,通过修筑堤防、疏浚河道、配套建筑物等措施解决贾鲁河、双洎河防洪标准低,河道泄洪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工程隐患多,大部分支流入河口缺乏控制性工程,倒灌严重等问题。使贾鲁河干流、双洎河干流全段防洪能力满足流域综合规划和现行规范确定的防洪标准,配合郑州市排涝设施建设,保护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洪安全,保护国家粮食核心区防洪安全。

  (二)移民工程概况

  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贾鲁河干流治理和双洎河干流治理。

  扶沟县工程用地范围内占压影响各类房屋14773.24㎡,全部为贾鲁河治理工程占压,其中农村房屋6731.26㎡、农副业房屋2979.08㎡、城(集)镇房屋5062.9㎡;占压影响农副业7户;工程占压影响电力线路11.04km、通信线路28.34km、管道2.01km;涉及文物3处;压覆矿产资源1处。

  贾鲁河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基准年生产安置人口1920人,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1931人,选择一次性补偿的安置方式;基准年搬迁人口39户202人,水平年搬迁人口39户204人,均为本村(社区)后靠分散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功能目标:满足工程设计方案和国家规程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和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安全目标: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征迁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移民补偿和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征地移民工作顺利实施,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进度目标:依据施工用地计划,编制移民年度计划和总体规划的工期目标,确保移民实施分阶段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并按时完成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

  投资目标:在无重大设计变更、调整或不可抗力等情况下,移民总投资不突破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投资预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活与发展需求的原则。尊重移民意愿,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安置,使移民达到或者超过原有生活水平。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工程建设征迁移民安置的相关乡(镇)、村、个人应当服从国家整体利益,优先考虑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妥善解决好移民问题。

  3.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方案制定和工作组织都要围绕“安全第一”来全面考虑,确保不伤、不亡、不漏一人。各乡(镇)政府要对移民征迁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保移民征迁安全平稳有序。

  4.在规定的时间全部完成征地移民工作。按照征地移民工作的总体安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征地移民工作。

  5.确保稳定的原则。在移民征迁安置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兼顾,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工作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

  (二)《关于严格控制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豫政文〔2021〕164 号);

  (三)《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豫水计〔2021〕36号);

  (四)《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

  (六)《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 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 号);

  (七)《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次修正);

  (八)《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10 年 10 月 1 实施);

  (九)《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扶政〔2021〕7号)。

  五、实施机构

  为保障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征迁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扶沟县人民政府成立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地搬迁安置的各项工作。

  移民征迁相关单位包括:项目法人(河南贾鲁河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县征迁实施机构(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征迁安置任务的乡(镇)、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国网扶沟县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1.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境内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

  (2)对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调度;

  (3)定期督导各单位工作成效,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的进行通报;

  (4)审核并发布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相关管理办法。

  2.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相关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2)负责政策解释、培训及宣传动员工作;

  (3)负责协调实物指标复核工作;

  (4)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

  (5)负责组织专业项目、临时用地复垦的实施工作;

  (6)负责完成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 涉及征迁安置任务的乡(镇)职责

  (1)负责做好移民搬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移民积极搬迁、主动搬迁;

  (2)负责搬迁前的移民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负责做好移民搬迁、房屋拆除及安置工作;

  (4)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及相关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5)负责征地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6)负责完成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应在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征地移民安置工作。

  六、移民安置

  (一)生产安置

  1.生产安置方式

  由于工程建设征地对各村的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不大,且移民种植业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较小,对土地依赖程度较低。生产安置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安置方式。

  2.生产安置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800元/亩。

  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按年计算,单价为800元/亩/0.5年,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

  征地社会保障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证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社保费用统一缴入县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3.补偿资金兑付

  (1)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征地面积,与各村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补偿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解决生产安置问题,对于剩余资金,各村应在县、乡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补偿费用的分配方式。

  (2)移民个人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应直接兑付至权属所有人。

  (二)搬迁安置

  1.搬迁安置方式

  工程为线形工程,占房人口分散,搬迁居民全部采取本村分散后靠分散安置,采用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

  2.县城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

  (1)土地及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的认定

  ①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②房屋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合法宅基地上容积率1.44以内(含1.44)的房屋面积。

  (2)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征收部门推荐不少于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作为候选征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协商、投标或随机抽取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区域内的房屋和构筑物进行评估。

  (3)补偿安置标准

  ①居民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

  独院式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或容积率1.44(含1.44)以内的面积,按2800元/㎡进行补偿,容积率不足1.44的面积,按容积率1.44补齐,按2800元/㎡进行补偿;容积率超过1.44的,按现状房屋结构评估价给予救济性货币补助;砖木结构不超过400元/㎡、砖混结构不超过500元/㎡、框架结构不超过600元/㎡、彩钢临时房不超过100元/㎡进行补偿。

  ②半拆户

  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补偿。土地价值按区位、性质及使用权类型进行市场评估补偿。

  ③单位办公用房、租用单位或个人土地建房的,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补偿。

  (4)其他补偿

  ①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结合市场价格计算。

  ②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补偿。

  3.县城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

  (1)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的认定

  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3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确定合法宅基地面积每户为0.25亩,房屋面积按容积率1.44认定,合法建筑面积最高240㎡,每户宅基地面积超过0.25亩的部分,按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只能认定一处为合法宅基地;一户一宅外房屋补偿按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宅基地按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补偿安置标准

  ①村民住宅货币补偿

  合法宅基地上建筑面积240㎡以内的房屋,按照现状评估给予补偿。每处(整处)宅基地上建筑面积不足250㎡,不足部分每平方米补助300元,24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按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合法宅基地上建筑面积超出240平方米,超出面积部分进行救济性货币补助;砖木结构不超过400元/㎡、砖混结构不超过500元/㎡、框架结构不超过600元/㎡、彩钢临时房不超过100元/㎡进行补偿。

  ②征收在河道上及租用土地所建房屋,只对其房屋及附属物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③合法空宅基地按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其他补偿

  ①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结合市场价格计算。

  ②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补偿。

  4.县城外房屋补偿

  县城外房屋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成新、建筑面积等情况,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1)征收村民的宅基地(一户一宅)补偿标准按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此补偿款汇入乡(镇)、村,用于新规划村民宅基地的征地补偿、道路、水电、平整土地等公共设施。

  (2)征收村集体的房屋及附属物和公共设施,补偿给村集体。

  (3)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被征收人的,只对其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不对土地进行补偿。

  (4)装饰装修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补偿。

  5.搬家费标准

  搬家费统一按照31元/㎡执行。

  6.对“两违”建筑的处置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要认真甄别,严格把关,凡属“两违”建筑的,依据《扶沟县严格禁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精神,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拆除的,给予适当的拆迁费用;超过规定期限的依法予以拆除,不予补偿。

  7.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超过公告确定的签约搬迁期限不签订补偿协议拒不搬迁的,由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被征收人依据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具体规定签订补偿协议的期限和补偿金额。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不签订补偿协议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七、保障措施

  根据移民工作特点,结合实际,通过对移民安置进度、质量,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充分发挥监督、服务、咨询、协调和预警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工程战线长、施工区域大的实际问题,建立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重点事项、重大情况,通过现场协调会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计划

  根据总进度目标,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成立编制小组,科学编制总体计划、进度计划和年、季、月进度目标,确定移民进度控制点。进度计划要包含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便于在控制过程中抓住主要矛盾和了解进度控制中的矛盾转化过程,也可为索赔提供依据。严格审核移民征迁实施机构编制的工程移民工作总进度计划,评价其作为控制合同工期的可行性,以及作为阶段性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资源配备计划依据的合理性。

  (三)科学制定进度

  各级移民实施机构按照制定的移民总工期控制计划,编制实施进度计划,并负责审核本级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此外,建立多网络计划和作业计划体系,用于记录、标记、统计、反应移民进度与计划移民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于随时对移民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移民实施机构加快移民进度、调整计划或采取其它合理措施的依据。

  (四)压实工作责任

  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并按照合同规定,督促各方履行责任。

  (五)注重矛盾化解

  坚持“以人为本”“谁主管、谁负责”“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原则,遵循“预防为主”方针,积极预防和处置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发现的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和内部,努力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监督管理

  (一)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的调查、补偿、安置、资金兑付及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均应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实施,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和挪用。

  (三)征地移民资金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触犯法律且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则

  (一)本方案由扶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中涉及补偿标准详见后附件;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扶沟县移民征迁安置补偿补助标准.doc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