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汇编
来源: 扶沟县民政局 时间: 2024-07-25 11:11:5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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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家庭每人每月人均纯收入低于455元的村民和低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455元但低于683元的低保边缘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人应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所递交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或者分类发放低保金,月人均补助水平228元(分A、B、C三类,A类246元、B类228元、C类210元)。

  工作流程:1、申请。申请低保应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申请、个人承诺书。(2)申请人身份证,家庭全体成员户口本。(3)残疾人残疾证。(4)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住院票据复印件。2、审核确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低保人员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协助村民民主评议、签署审核意见、公示。

  二、特困供养人员救助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2024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92元。

  工作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民政所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书面申请。(2)身份证或户口本。(3)个人书面声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4)个人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2、审核确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特困人员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入户核实,协助村民民主评议、签署审核意见、公示。

  三、孤儿救助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申请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所申请。

  工作流程:1、申请。申请时应提供:(1)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属于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提供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2)儿童户籍证明(户口本)。(3)儿童本人近期免冠照片。(4)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5)与监护人签订孤儿指导养育协议。(6)亲属关系证明。(7)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3、审批。县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从确认次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监护有关手续。

  四、残疾人救助

  持有残疾人联合会发放残疾证的残疾人是低保对象的,除发放低保金外,另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前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对于持有残疾证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目前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残疾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主管残疾人事务的部门申请。

  工作流程:1、申请。递交个人申请时,同时递交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2、审核审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一份,由乡镇(街道)民政窗口受理、审核、存档。

  民政局负责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导出并报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发放。

  实行残疾人补贴申请受理“跨省通办”。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统一受理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各乡镇(街道、区)民政所将申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资料附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的认定。

  五、临时救助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予以临时救助。在实施救助中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临时救助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一般按人按月计算核定,救助时长以月为单位。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

  申请人应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书(村/社区盖章);(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在校证明、残疾证复印件、失业证等,委托申请的需提供申请委托书和被委托居民身份证;(3)家庭财产、收入状况的证明材料;(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火灾、交通事故材料;(5)家庭账户复印件。

  附件:民政救助、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所长联系电话:

  民政局社会救助热线0394-6221656

  崔桥镇 卢振勇 13513870389

  江村镇 徐建新13271638869

  白潭镇 张 伟 13938062666

  曹里乡 高发河 13838683161

  韭园镇 刘焕枝 13033913231

  柴岗乡 李献广 13033946381

  固城乡 韩长友 15036447999

  练寺镇 聂明剑13839435404

  汴岗镇 李梦华15225788299

  大新镇 李会敏 17596157133

  吕潭乡 王高峰13903870259

  包屯镇 马 刚 15290621765

  大李庄 李永生 15896788089

  城郊乡 刘银花 13525796298

  桐丘办事处 宋富合 13781278786

  扶亭办事处 许玉红 13838608416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