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周口市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农牧〔2021〕19号)和《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扶沟县财政局关于呈报扶沟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扶农〔2021〕93号)文件要求,扶沟县粮改饲试点项目核查验收小组于2021年9月至11月份对相关实施主体进行了先期测量和后期核查验收。经核查,河南新荷牧业有限公司等9家实施主体符合粮改饲试点项目补助要求,共全株青贮7390亩、18498立方米、14853吨,按照每吨60元的补助标准,拟补贴资金89.118万元。
现将收储和拟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16603949109(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