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号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3-25 10:35:4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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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为实施扶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扶沟县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报批河南周口扶沟王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扶沟县江村镇王营行政村范围内,宗地情况如下:

  宗地一: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村镇王营村东侧、008乡道南侧。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扶沟县江村镇会同县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和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

  扶沟县江村镇需对拟征收和拟使用土地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二)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抢修的,对抢栽、抢种、抢建、抢修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