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预公告〔2023〕11号
来源: 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3-06-09 16:52:3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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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我县规划,拟征收我县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目的

  1.创业大道东侧、二号路北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创业大道东侧、二号路南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荷花路西侧、文化路西延线北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金塔路西侧、站前路北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拟征收土地的乡镇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对两项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自发布本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凡有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2023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