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303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扶亭街道办事处邵庄村委会集体土地91.37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公共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将军路东侧、吴干渠南侧。
三、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扶亭街道办事处邵庄村委会集体土地91.37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50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六、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后,由扶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