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449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桐丘街道办事处大寺居委会、万岗村委会;城郊乡五里店村委会、庞庄村委会、张力士村委会集体土地74.09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文化东路南侧、金渠路东侧;G311国道北侧、天佑东侧;洧水路北侧;雕亭路南侧、扶固路东侧。
三、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桐丘街道办事处大寺居委会集体土地41.55亩、万岗村委会集体土地3.74亩;城郊乡五里店村委会集体土地21.84亩、庞庄村委会集体土地0.48亩、张力士村委会集体土地6.48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50000元/亩、46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六、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后,由扶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