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征补告〔2020〕5号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函〔2019〕515号),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豫自然资函〔2020〕556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周政土〔2020〕187号)转发,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柴岗乡、练寺镇、城郊乡、汴岗镇四个乡镇19个行政村集体土地780.59亩。作为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扶沟县段)建设项目用地。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
征收征收柴岗乡、练寺镇、城郊乡、汴岗镇四个乡镇19个行政村集体土地780.59亩(详见附表)。
2、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足额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46000元/亩、42000元/亩。(详见附表)
2、支付对象为柴岗乡、练寺镇、城郊乡、汴岗镇四个乡镇19个行政村。(详见附表)
3、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现金支付。
三、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依据有关补偿标准规定执行。支付对象为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补偿费采取现金支付。
四、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六、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扶沟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争议,由扶沟县人民政府协调,但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