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补助方案 扶征补公告〔2023〕8号
来源: 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3-05-08 17:17: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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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3〕449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桐丘街道办事处大寺居委会、万岗村委会;城郊乡五里店村委会、庞庄村委会、张力士村委会集体土地74.09亩。作为扶沟县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

  征收桐丘街道办事处大寺居委会集体土地41.55亩、万岗村委会集体土地3.74亩;城郊乡五里店村委会集体土地21.84亩、庞庄村委会集体土地0.48亩、张力士村委会集体土地6.48亩。

  2、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足额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50000元/亩、46000元/亩。

  2、支付对象为桐丘街道办事处大寺居委会、万岗村委会;城郊乡五里店村委会、庞庄村委会、张力士村委会。

  3、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现金支付。

  三、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依据有关补偿标准规定执行。支付对象为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补偿费采取现金支付。

  四、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扶沟县自然资源局。

  六、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扶沟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争议,由扶沟县人民政府协调,但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2023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