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2号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6-11 15:52: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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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为实施扶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扶沟县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报批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周口段),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途经扶沟县境内的黄水沟、清水沟、西黄水沟。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县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

  扶沟县水利局需对拟征收和拟使用土地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二)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抢修的,对抢栽、抢种、抢建、抢修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