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扶沟县2022年国土绿化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落实全市2022年国土绿化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以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管护等林业生态建设为抓手,不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新高度,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宜居感、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全绿字〔2018〕5号);
《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
《周口市2021年度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扶沟县2021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全绿字〔2018〕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
河南省绿化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申报考核办法、评价指标、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森林特色小镇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绿〔2019〕2号);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林森〔2021〕51号);
《2021-2022年度森林扶沟县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
三、政策内容
重点从两个方面来把握政策:一方面,严格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规定要求,方案明确新造林用地要“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图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范围,充分利用好山区困难地、农村四旁隙地、废弃场矿、严格控制类土地等“四块地”,拓展绿化用地空间”。坚决杜绝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不触碰耕地保护政策红线;另一方面,坚持科学绿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方案对树种选择、绿化方式、混交比例、营造质量等作了科学合理的要求,避免“贪大求洋”、造成财力浪费;避免盲目引进外来树种,造成水土不服,成活率低等不科学绿化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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