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扶沟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3-10-23 14:18: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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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政办〔2023〕39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0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根据《周口市医保局 周口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周口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服务,保障群众权益,以行政村为单位参保率达到96%以上,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进基本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二、 相关政策

  (一)参保范围。我县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困难群众参保。

  1.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五保户)参保,财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财政定额资助。同一资助对象只享受一种资助,以资助金额较高的为准。

  2.资助流程。定额资助对象需先行全额缴纳参保费,再由财政部门资助。全额资助对象的参保费由财政部门代缴。

  三、待遇享受

  202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两病 (高血压、糖尿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重特大疾病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等。

  1.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2.新生儿待遇。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3.大中专学生待遇。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可选择在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地参保。

  4.门诊统筹待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比往年提高10%。

  5.生育医疗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2022年9月7日及以后生育的,取消凭生育登记服务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附加条件。

  6.医疗救助待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四、参保流程

  为确保缴费资金安全,切实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严禁使用非官方指定渠道缴费,城乡居民准确办理参保登记后,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缴费渠道,为个人或代他人缴费。

  (一)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一“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 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 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二)线下办理

  1.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村委会、村卫生室集中收缴点进行缴费。

  2.参保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具有代收资质的商业银行网点(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办理个人缴费。

  (三)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服务站申请参保登记。

  2.参保信息有误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到扶沟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变更参保信息。

  3.上年度已在我县正常参保人无需办理参保登记;上年度在我县行政区域外参保,2024年度确定在我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

  4.网上缴费扣款前请认真核对参保人身份、参保地信息是否准确,防止发生异地就医参保问题。如果有误,原则上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与县医保经办中心对接,准确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扣款完成后,应及时通过原缴费渠道或者办税服务大厅查询,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5.为他人代缴时要注意留存扣款信息和缴费成功界面备查。

  6.参保人医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等原因要求退费的,参保人(家属)可在集中缴费期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缴费凭据向税务部门提出退费申请,税务部门确认缴费入库后方可退还。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可依申请终止或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关系,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五、时间安排

  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至12月。

  (一)征缴动员阶段(11月10日-20日)。召开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集中征缴工作。动员相关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向群众讲清居民医保征缴政策和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征缴入库阶段(11月20日-12月29日)。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严禁在征缴中出现滞留资金和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税务部门定期导出未申报缴费人员明细进行申报缴费提醒,查漏补缺。

  (三)征缴明细数据核对。征缴期结束后,由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核对征缴入库明细,确保申报入库缴费人员信息全部回传医保系统记账,避免系统衔接问题影响缴费人待遇享受。

  六、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成立由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任组长的“两险征缴”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乡级主责、村级主抓、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强化责任。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涉及面广,人员众多,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扎实做好征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参保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参保政策宣传、人员信息核实、征缴工作落实,对未参保人员进行督促提醒等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

  县税务局负责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退费受理、信息汇总报告、资金入库、节点对账、业务培训、缴费方式宣传、政策解释等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任务分解、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参保登记、数据核对、信息查询、困难群众待遇落实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好各级医疗机构宣传居民参保政策,配合督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做实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医疗救助参保补助资金,全额资助的费用应提前划拨,定额资助的费用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按程序及时划拨。

  县民政局负责核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传送县医保局进行标识。同时将上述困难群众动态增减信息及时传送县医保局进行标识,协同医保、税务部门做好参保资助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核实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和脱贫人口信息,及时传送县医保局进行标识。同时将上述困难群众动态增减信息及时传送县医保局进行标识,协同医保、税务部门做好参保资助工作。

  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参保人员户籍信息核对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全县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等在校学生的参保工作,澄清学生底数,推动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居民医保费征缴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县医共体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好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各相关银行负责做好参保资金的代收和划转工作。

  (三)严格奖惩措施。扶沟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作为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临时中心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同推进同考核。12月10日前参保率达到100%的,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3.5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参保率完成97%以上且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12月10日前参保率达到97%以上的乡镇,拨付卫生院工作经费1.5万元。凡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不到100%的,一票否决,不予奖励。

  附件:1.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

  附件1

  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

  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松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蔡 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清亮 县税务局局长

  王新生 县医保局局长

  杨建华 县财政局局长

  何东亚 县卫健委主任

  万红宇 县教体局局长

  谢清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悦红 县民政局局长

  高景卫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 进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跃东 县第一医疗集团党委书记

  谷春银 县第二医疗集团党委书记

  朱昌锋 农商银行扶沟支行行长

  邵 艳 邮储银行扶沟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医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扶沟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保目标

备注

1

崔桥镇

44523


2

江村镇

54456


3

白潭镇

42320


4

曹里乡

40093


5

韭园镇

45331


6

柴岗乡

40024


7

固城乡

38541


8

练寺镇

41846


9

汴岗镇

42009


10

大新镇

35905


11

吕潭乡

45038


12

包屯镇

42491


13

大李庄乡

19587


14

城郊乡

22815


15

桐丘街道办事处

31818


16

扶亭街道办事处

28483


合计

61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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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扶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员